中国景观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景观资讯

景观资讯

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体景观工程(森林步道)

中国景观网2022-10-13景观资讯路口景观效果
景观中LN,路口景观效果,公共景观亭,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体景观工程(森林步道),景观中LN,路口景观效果,公共景观亭,[2014]159号)和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体景观工程(森林步道)

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体景观工程(森林步道),

  景观中LN,路口景观效果,公共景观亭,

  [2014]159号)和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按照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85716元(其中暂列金额21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6日 19:00:00至2022年9月29日 0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9日 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邮编:/

  承办: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2014]159号)和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按照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85716元(其中暂列金额21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6日 19:00:00至2022年9月29日 0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9日 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邮编:/

  承办: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很赞哦!